世界百事通!首航高科签订《三峡能源青海格尔木100MW光热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合同总金额16.48亿(含税)

11月15日,首航高科(002665)近日发布公告,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四川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公司”或“承包人”)与三峡能源青海格尔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签订《三峡能源青海格尔木100MW光热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为:63036202。合同约定承包人为发包人“三峡能源青海格尔木100MW光热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的总承包建设方等。

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性经营行为,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合同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签订。

合同主要内容:


(资料图片)

合同标的:三峡能源青海格尔木100MW光热项目EPC总承包

合同总金额(含税):人民币1,648,010,207.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陆亿肆仟捌佰零壹万零贰佰零柒元整)

合同范围:EPC总承包;全站运行及检修维护;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设备、材料及物资供货;施工、调试、运行维护及验收范围;科研课题研究成本与要求。

结算方式:分阶段按比例结款。

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工程合同同时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后且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全部结清为止结束。

本次签订的光热项目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本合同的签订是新能源光热发电市场对公司技术、核心设备以及总包能力的认可。且该项目是国家风光热(储)一体化大基地项目,合同执行有利于以光热熔盐作为储能端的多能互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规模化推进。对公司中长期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在合同生效后,根据该工程的进度安排交付设备和工程的实施,具体进度根据合同和技术协议约定时间履行。合同总金额(含税)约占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718,536,068.30元的229.36%,合同的执行将提升公司2022年、2023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资料显示,首航高科从事的主营业务为空冷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以及太阳能光热发电系统的研究、设计、生产、销售和集成;主要产品包括电站空冷系统成套设备及太阳能热发电系统核心装备、成套服务及运营。

关键词: 合同总金额 总承包合同